昨日,今報幫女郎夏萍和孩子的母親高女士,同超市負責人協商賠償款
  歲月會改變,季節會更迭,唯有今報幫女郎和你的約定始終不變。
  “已經4個多月了,賠償款還是沒影兒,幫幫我吧!”許昌市禹州人高紅然,4個多月前帶5歲兒子在鄭州市大潤發超市升龍國際店購物時,突發意外,兒子左手無名指粉碎性骨折,但她一直沒收到超市承諾的賠付款。無奈,高女士求助東方今報幫女郎。
  □東方今報幫女郎 夏萍/文
  記者 吳仲舒/圖
  【求助】
  請把賠償款給我們
  昨日上午11點,在鄭州市人和路與淮河路交叉口的升龍國際廣場,東方今報幫女郎見到了高女士,她滿臉愁容。
  據瞭解,高女士小兒子的手指已無大礙,但至今仍不能彎曲,拿東西、寫字也受到影響,“真是太難了,壓力太大了。”高女士邊說邊哭起來。
  高女士說,她有兩個兒子,大兒子上高中,全家僅靠丈夫每月2000餘元的工資維持生計。丈夫是一名電焊工,前年在工地幹活時,從3樓摔下,導致脊背重傷,如今後背里還帶有鋼板。“再過半個月,俺老公就要做鋼板拆除手術了。”高女士說,她只希望大潤發超市能把兒子受傷住院的8400元醫療費賠償給她。
  【事故】
  超市扶梯卡了小兒手
  2013年12月5日,高女士帶著小兒子來到大潤發超市升龍國際店購物。購物結束乘坐自動扶梯回家,兒子在扶梯上摔倒,左手被自動扶梯與地面銜接處的齒縫夾住,5分鐘後才在眾人的幫助下將手拿出。後經醫生診斷,兒子左手無名指中、末節指骨骨折,肌腱撕裂。由於傷情較重,兒子在醫院治療近一個月,花費8400元。
  高女士說,她事後和超市交涉,要求超市出錢給兒子看病,超市卻讓她先墊付醫葯費,然後根據醫院票據向電梯保險公司彙報,並承諾3個月內給予賠償。
  高女士辦理了相關手續後,一直在家等待。但4個多月過去了,高女士向超市索要賠償款時,被一句“再等等,還沒點啊”打發。
  【結果】
  15個工作日內超市給予賠償款
  東方今報幫女郎瞭解高女士的事情後,咨詢12315得知,“消費者在購買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,享有人身、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權利;消費者因購買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、財產損害的,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。”
  昨天上午,幫女郎陪同高女士來到大潤發客戶服務中心辦公室。超市負責人稱,超市在電梯扶手處標有“請握好扶手”的提示語,不管是孩子的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,還是超市沒有履行好保障消費者的乘梯安全的責任,都會儘量幫助高女士拿到賠償款。
  經過幫女郎與超市負責人的多方協商,超市負責人最終允諾在15個工作日內,定會把賠償款給高女士。CDF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5歲娃夾斷手指 4個月賠不來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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